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案例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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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人社局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赋能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进行宣讲,采用法律条文解读、经典案例重现、操作流程示范等学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企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推动企业主动完善劳动管理制度,依后面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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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增加工作量逼员工“自动”离职,这种行为违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沈女士是一位平面设计师,就职于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两年后,公司要裁员,于是找到沈等会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刘钟泽:诚实守信不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也是我们劳动领域非常重要的准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就明确等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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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人社局开展送法入企法治宣传活动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列举劳动用工典型案例,向企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就“工伤认定时限和范畴”“如何减少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争议”等内容,向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进行详细讲解,并同企业互动交流,现等我继续说。
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被判赔,“花式裁员”须杜绝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现实中,有用人单位想解雇员工,但又不愿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于是开始动“歪脑筋”,找各种理由逼迫员工“自动”离职。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判决公司向当事员工沈女士支付违等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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