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_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企业动态】标榜股份新增1件法院诉讼,案由为劳动合同纠纷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月2日标榜股份(301181)新增1件法院诉讼如下:案号:(2025)苏02民终2号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劳动合同纠纷上诉人:沈某某被上诉人: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类型:民事立案日期:2025年1月2日数据来源:企查查以上内容为证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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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情形下劳动者不能被单位裁员劳动者病休的医疗期怎么计算,有哪些合法权益…12月28日,大连市人社局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围绕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工资报酬等相关话题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问:劳动者在何种情形下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等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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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人社局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赋能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近日,环翠区人社局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赋能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环翠区总工会、工商联和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开班仪式,4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会上,工作人员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恶意增加工作量逼员工“自动”离职,这种行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北京三中院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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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对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南方财经12月23日电,据江苏证监局官网,经查,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一是公司在销售个别产品过程中,未能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有效执行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公司允许个别人员在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即开展基金销售活动。上述情形不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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