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间一审判决是否生效

三博脑科:接到一审判决需支付化工医院违约金564.07万元,未收到公司...该判决裁定公司需向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简称"化工医院")支付违约金达564.07万元,同时驳回了化工医院的其他诉讼请求。若公司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予金钱义务,将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次一审结果尚未生效,尚存在原告和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的还有呢?

东安动力: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需付款1611.23万元及相关费用金融界11月20日消息,东安动力公告,公司作为原告在与天际汽车的1611.23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胜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1611.23万元及迟延付款期间利息,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目前判决尚未生效,被告天际汽车已停产,案件能否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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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收到一审判决书,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71,602,222 元及相关费用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1,602,222 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和所涉案件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判决书要求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丰元股份返还订金71,602,222 元及利息。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还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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